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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光伏定义为新能源中的发展大机会,应该很难有人不同意。但是,现在发展光伏的方向,和以前有所不同,人们开始更多地将目光转向了分布式。这是因为以前集中的、大片式发展需要占用更多的土地资源,其产出的经济效益会随之降低。
因此,为了更好地利用好土地资源产出经济效益,许多地方开始探索新能源的“新”发展机会——农光互补。“光伏+农业”这种农光互补的的发展模式不光能最大程度利用好土地资源,更能增加生态、经济效益,一举多得,实现1+1>2的效果。
农光互补简单来说就是“光伏+农业”,利用农业土地资源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从而为农业提供必要的电力,同时,光伏板的建设也可以为农作物、食用菌及畜牧养殖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从而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
“三农”问题一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解决好其中一项,都会对国家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当下农业的发展,绕不开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因此,国家对于可以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农光互补”项目,一直是支持的态度。比如说在近期,住建厅和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其中,在优先考虑方向中提倡:
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渔业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生态复合模式,建立“光伏+农业”互补分布式有效供应机制
而且,除了国家支持之外,“农光互补”本身产业应用市场的前景也非常广阔。目前,我国的光伏农业项目数量还不是很多,如果能在全国大范围的推广,这个市场规模将达到千亿元乃至万亿元往上的规模。
同时,农光互补项目本身也是有利可图。有人计算过,一个投资亿元的10兆瓦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加上政府的政策补贴,年收益率可达10%以上。
当然,农光互补项目不是好做的,其从选址阶段开始就有许多地方需要注意。
比如说在选址阶段,需要综合考虑自然地理位置以及国家的补贴政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综合计算农作物和光伏电站的经济收入;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通过具体的地形信息、光照条件确定项目的模式等。
农光互补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两方面,一部分是农作物,另一部分是发电收入。有人曾经测算过一个20MW的光伏项目,光伏大棚的建设内容包含:光伏系统的建设安装费用、项目土地费用、农业大棚本体的建造费用、接入系统费用,合计约12470元/kW。
其中,各参数设置为:
土地租赁费用:每年1200元/亩;
电价为1.2元/kWh;
项目动态总投资为24941.02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总额为1160.32万元,缴纳增值税总额为13328.02万元。
经过测算后,建成后出租,租金每年1200元,投资回收期为10.11年;如果不出租,投资回收期为10.39年。这样来看整体相差不是很大,而且,政府也会给予这些项目一定的政策扶持。所以说,农光互补项目回本效果还是非常乐观的。
综上,农光互补对于我国农业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国家在用地政策、电价收购标准以及项目补贴方面做了规范,但是涉及面并不广泛,“农光互补”依旧是一片蓝海,其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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